創新的Google,80/20的工作原則 cc licensed from Aray Chen |
Google,人才匯集的公司
Eric Schmidt,前Google CEO,前Applee董事會成員,提到Google使用80/20法則來維持創新,一個不同的80/20法則,以前從書上看到,這次從他口中說出這個觀念,更具真實性。
80%:We tell you what to do, Task-oriented
20%:You tell me what you do, New-ideas-oriented
80%用來處理原本的工作任務,Your Task;20%用在創新,告訴Google我在做甚麼,提供Google創新的方向,Innovative Task,這就是Google具有持續創新動力的來源。
一位Google的員工,一天有1.6小時在思考及實作創新,一年至少就有350小時;100位就有38,400小時,等於20位全職CEO思考的時間,從這個角度來看,Google在創新時間上的累積真的很可觀。
創新需要時間及人才
企業想要創新,我們之前有文章提到,可以透過招募不同的求職者,塑造不同的文化,因為一言堂難以創新;另外,給予人才時間放鬆、思考、轉換觀點,從公司導向轉變為消費者導向。
創新需要時間,因為思考需要時間,但領導人希望每分鐘都有產出,不願等待,然而創新無法不花時間,為求創新,僅能相信人才,而人才是否的確在思考,只能靠自律;所以Google對於人才的把關相當嚴格,一旦進來後,便提供充分的信任,改變一般企業思維的工作方式,而給予人才自由思考的時間,因為他用人不疑,100%信任,透過每天20%的思考,持續地激發創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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